中洲控股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次《章程》修訂后,公司不再設置監事會,陳玲女士不再擔任公司監事會主席,趙春揚先生不再擔任公司非職工代表監事,陳星女士不再擔任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監事會職權由董事會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承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陳玲女士、趙春揚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陳星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4,150股,陳星女士所持股份仍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管理。
公司對陳玲女士、趙春揚先生、陳星女士在擔任公司監事期間為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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