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惠州發布消息,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更好地促進惠州市人口和經濟高質量發展,9月12日,惠州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征求《惠州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據惠州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城區常住人口為267萬人,屬于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市。新政將重點調整優化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引進人才等入戶條件,新增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5年內“先入戶后就業”政策與中央省屬駐惠單位干部職工、部隊文職人員錄聘用入戶政策,系統整合政策內容。
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調整“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
取消市轄區與市轄縣差別化落戶條件,將惠城中心區居住滿3年且就業參保滿3年、其他市轄區居住滿2年且就業參保滿2年的限制條件。
統一調整為:持有我市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或無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但申請時在我市參保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請落戶,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
二、調整優化“引進人才入戶”情形
取消市轄區與市轄縣差別化落戶條件,取消年齡在45周歲以下、需與引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市轄區需參保3至6個月的限制。
統一調整為: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級及以上職稱,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以及國家、省、市政策文件規定準予引進的人才,經遷入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可申請入戶。
對非惠州戶籍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5年內“先入戶后就業”,無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可直接申請入戶。
三、系統整合其他政策入戶事項
保留親屬(非本市戶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投靠,入學、畢業、轉(退)學辦理戶口登記,錄聘用、調動,回國定居入戶和其他政策性安置入戶渠道;依民政部門工作職能調整合并收養救助相關入戶事項;完善戶口遷回原籍或在本市恢復戶口情形;增加中央省屬駐惠單位干部職工、部隊文職人員錄聘用入戶政策。
基于已全面放開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不再單設投資入戶和購買商品房落戶政策條款,用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涵蓋,同時也取消了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入條款。
《惠州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并提出建設性意見。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5年10月12日。
樓盤點評
寫評論